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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确保农民的土地以及住房的相关权益,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土地与住房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,今年可以说是农村土地、住房确权登记最为重要的一年,到2018年年底这一项工作将会彻底完成,农村土地与住房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,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。
尤其是在农村的住房问题方面,随着确权正常的开展,将会给于农村房屋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试行)》等法规政策规定,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,这样一来农村的住房权益就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,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都会确权登记,这些农村房屋是不会颁发产权证明,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!
1、建新未拆旧,一户多宅未处理
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一户一宅政策,农民在农村申请宅基地修建新房,原有的老房屋将会退还给集体并且予以拆除,如果为拆除,新房屋则不会发放产权证明;同时对于一户多宅现象,只会给于一处房屋发放产权证明,多余的则不会发放。
2、违规建设房屋
在农村修建房屋必须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之内,如果违规占用农用更低、在宅基地规划区之外的地方建设房屋,或者非法占用宅基地修建的房屋都不能够颁发相关的产权证明。
3、存在争议的房屋
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农民的房屋存在一定的权属争议,或者宅基地手续不齐全,就必须要去相关部门开具证明,或者自行解决争议,才能够发放产权证明,否则不予发放。